追月 - 2011-2-11 14:42:00
港特区政府渔农自然护理署发言人30日提醒离港旅游人士,返港时切勿携带无许可证的兰花。
发言人说,由于野生兰花遭过度采摘,正面临绝种的威胁,其进出口现已受国际公约规管。根据香港《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》,部分野生兰花如拖鞋兰等是高度濒危植物,其贸易是受禁制的。进口、出口、转口或管有其他野生兰花,包括其部分和衍生物,必须事先向渔护署申领许可证,进出口人工培植的兰花,包括其部分及衍生物,也须事先取得出口地签发的出口许可证。
他说,经常发现从内地回港的市民在没有许可证下带回兰花,此情况在农历新年期间尤为常见,“去年二月份包括农历新年期间在关口被检获兰花的个案共有33宗。”
发言人强调,任何人违反上述条例规定,即使非作商业用途,一经定罪,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一年,而有关物品会被没收。
来源:新华网